涉7.21元朗事件被控參與暴動 林卓廷等7人轉介區院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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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10/12 18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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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等共7人被控於7.21元朗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,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。(林欣樂攝)

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指於元朗7.21事件中參與暴動,7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,案件今(12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,將案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,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,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,林則因延任立法會議員,而獲豁免參與公務時可以離港。

涉7.21暴動案件的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(43歲;立法會議員)、庾家豪(35歲;客戶服務員)、陳永晞(37歲;拒絕提供報稱職業)、葉鑫昇(31歲;社工)、鄺浩林(26歲;廚師)、尹仲明(48歲;電器技工)及楊朗(26歲;無業)。

7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,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,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
控方指案件將會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,申請押後案件以準備轉介的文件。林的代表律師申請,取消林保釋條件中不得離港的限制,原因是林現已確認會延任立法會議員,故有公務需要林離港處理,例如到訪其他國家國會等。

裁判官指林一般情況下依舊不得離港,但有公務為例外情況,林可事先向警方提交證據及時間表,便可獲准離港。其餘被告則續准保釋。

控方另透露,本案涉及過百段閉路電視及新聞片段,總長度達370小時。另有25名控方證人及逾千項證物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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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